8月27日訊 中國足協(xié)今日公布處罰,國安球員張玉寧因在無球狀態(tài)實施暴力行為,用肘部擊打對手面門,被處以停賽三場、罰款三萬的處罰。不過該處罰公布后張玉寧在社媒發(fā)文表示這對自己來說是污點,需要澄清,多家媒體和記者也對此提出質疑。
北京國安俱樂部官博也在社媒轉發(fā)了張玉寧的微博,以示對張玉寧的聲援。
張玉寧微博原文↓↓↓
對于紅牌本已經放棄爭辯,知道哪怕是誤判也已經無法撤銷。但是被追加處罰并認定我是暴力行為,對于我來說這是污點,難以接受。我需要澄清事實
1、當時球在右路發(fā)展,我準備在中路搶點,對手通過環(huán)抱阻擋我前進,我撐起小臂支開對手為自己制造空間不被限制,動作方向向斜下方發(fā)力,沒有超過肩部(推),在接觸瞬間對手重心降低后,頸部與我的小臂發(fā)生碰撞,隨后倒地。在隨后的2-3分鐘內,對手一直捂著自己的脖子,公告認定我故意肘擊對手面部,處暴力行為;
2、VAR只給了我背部的遠機位,造成了錯位,我的肘部從始至終未觸碰對方,所謂的肘擊根本莫須有,并且沒有球場右側機位,否則將很清晰。并且我在對手倒地后的瞬間反應是舉起雙手,裁判過來的第一時間也表示夠不上犯規(guī);
3、與浙江隊的整場比賽,沒有沖突甚至沒有黃牌,很干凈的一場比賽,孫正傲是我在綠城時期的隊友,在足校的時候就是大師兄,認識很多年,我沒有任何去故意傷害或者暴力的動機。
作為球員經歷過很多的傷病,同時也踢了很多國際比賽,從來不會魯莽使用過分力量,更不用說暴力行為。我是一個寧愿自己受傷也不愿意對手因為我而受傷的球員。我很珍惜自己的職業(yè)生涯,從來只想認真踢球,合法合規(guī)地為國家隊為俱樂部贏得比賽。
事件背景↓↓↓
中超第23輪,北京國安0-0戰(zhàn)平浙江。比賽第86分鐘,替補登場的張玉寧無球情況下在禁區(qū)內與浙江隊球員發(fā)生身體接觸,VAR介入提示有疑似紅牌事件,主裁去場邊查看VAR,回到球場后向張玉寧出示紅牌將他罰下。